十三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 | |||
标 题 | 加快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 构建广州特色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 ||
提案者 | 夏凤华等10位委员 | ||
情况分析 |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在解决农村敬老院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能力、推动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截至2015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7.5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3%,其中农村老年人口约30万人。全市现有农村敬老院46间(床位5290张),重点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以及为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老人和其他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住养服务,与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151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142个)等共同形成了我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存在问题: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消防设施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市农村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老旧、破损现象相当严重,已经不符合民政部48号令的要求。我市各辖区农村敬老院的院龄较长,各区加大了对辖内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升级改造,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申报程序多、资金来源困难、工程施工程序繁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消防升级改造进度。 (二)土地确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未完成。一方面由于各区内的敬老院未完善用地报批和建设许可等手续,导致敬老院均无规划及建设红线,无产权证明,用地权属不清;另一方面,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粤民〔2014〕1043号)的要求,各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前提是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但目前我市大部分区农村敬老院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导致未能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三)部分敬老院空置比例较高。全市农村敬老院分布在白云、花都、黄埔、番禺、南沙、增城、从化7个行政区,部分敬老院地处偏远山区,社会化运营条件较差。目前全市敬老院共安置“五保”、困难及其他老人3017人,入住率为57%。 (四)服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养老护理员主要来自周边农村地区,年龄偏高、整体素质偏低,缺乏专业人才,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部分主管部门和运营主体社会化改革意识动力不足,推进“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改革力度不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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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消防整改。市、区民政局应当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相关镇政府开展联合行动,对消防设施薄弱的敬老院进行重点督办,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敬老院消防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并做好消防验收技术指导工作。
(二)推进土地登记确权和法人登记工作。一方面市、区民政局要通过历史用地确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引导农村敬老院取得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确权。另一方面要加大指导力度,协助农村敬老院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有关工作。 (三)增强农村敬老院运营活力。以开展社会化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增强农村敬老院运营活力。一是要完善硬件建设,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试点单位生活照顾、餐饮服务、医疗保健、文体娱乐、康复护理、心里疏导、临终关怀等配套设施设备。二是拓展服务内涵。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专业培训、优化管理机制以及链接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水平。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引导机构实现内医护及服务人员与入住老人1:10、1:5、1:3的配比要求,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岗位资质的专业人员。 (四)整合农村敬老院资源,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统筹发展。通过推进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强化其保障性作用和整合功能,逐步探索以农村敬老院为核心,有效整合镇街日间托老机构、村五保互助安居点、村老年人活动站点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资源,打造立体式、多元化、互补型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