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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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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15

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

  内容摘要: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提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抓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全部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存在问题主要有:一、生活污水收集率、进水浓度偏低;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后续运维不可持续;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用地难、落地难。为此建议:一、统筹解决用地问题,大力推进设施设备落地。二、加快实施支毛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雨污分流。三、研究探索可持续运维新模式新机制,确保污水治理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提升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重要抓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全部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生活污水收集率、进水浓度偏低

  按《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项目污水收集率应不低于80%,新建项目不低于85%,流溪河流域(含白云、花都、从化区)到2020年不低于90%。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还没有达到既定的收集目标,而且收集入管的污水浓度偏低。据统计,已完工185个村社中,有101个村社污水收集率未能达到要求,占总数的54.6%。其中白云区47个村社仅6个达到要求,达标率仅为12.8%,花都、番禺、从化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收集率达标率不足55%。

  主要原因在于:1.支毛细管网没有完善。由于用地、资金等问题,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虽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但尚未达到全广州市自然村全覆盖,仅在现有村居排水沟渠端头截留污水,收集范围小,户接入面窄,导致污水收集率低,与“进村入户”每栋楼污水全收集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大量该收集的污水没有收集到。2.已建成的入户管网中,部分村社仅收集厕所污水,厨房和阳台的污水未能有效收集。3.部分村社管网存在混接、错接、漏接、倒灌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地下水渗透,河涌水、地下水、农田灌溉水等混入污水处理系统现象。4.管网建设未能充分考虑当地地形、人口规模、整体布局、巷道曲直等实际情况,存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5.雨污不分流。一是部分村社的排污渠仍然是明渠。二是农村房屋普遍是共用一套排水管,直接排放至屋后自然水体,如要雨污分流,需从房屋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工程量大,且村民不同意改动房屋设施。三是村内街巷狭窄,无法同时铺设雨、污水两套排水管。

  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后续运维不可持续

  一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以区筹集为主,市本级财政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对各区按照分散式800元/人(从化区1000元/人)、集中式500元/人的标准补助,其余部分由各区根据项目需求足额筹集。建设资金(尤其是管网建设资金)需求大,部分区未投入必要的建设资金,仅依靠市级补助资金,导致建设标准低、治理效果打折扣。如部分区未安排区级建设资金,仅建成进村污水干管,大部分村社存在“绕村截污”现象。

  另一方面,维修养护经费按照“区级为主、市级补助为辅”的原则筹集。自2017年起,市财政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修养护标准提高至每年13元/人(从化区15元/人),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足额补齐。但由于部分区财政收入较为紧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经费保障难以持续,从而出现污水处理设施存在“三低一高”现象,即处理负荷低、进水浓度低、出水达标率低和设备故障率高。根据广州市水务局2018年6月排查结果,市里有91个村设施停运或闲置,其中有71个分散式治理村(含185个设施点)和20个集中式治理村。

  同时,设施运行维护专业管理人员缺乏,技术不到位,仍需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而现有第三方运维单位因经费较低管理不到位、水平较低,部分设施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人工湿地水位调节不及时,植物未能及时收割补种,导致湿地雍水、水流不畅、植物长势不良、湿地堵塞、检查井淤积等问题。

  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用地难、落地难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般采取借地、租地的方式,协调困难,设施设备用地难、落地难。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用地政策的限制。二是农民及部分村社不配合。部分村民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原有生活习惯的改变缺乏足够的动力,对参与和支持政府出资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不配合提供施工走廊,随意提高青苗补偿和借地租地价格,个别村甚至存在村民阻挠施工以及违章建筑建设速度高于污水管网建设速度的现象,大大增加了实施难度。同时,由于部分村庄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重复建设而导致处理效果不佳,对村民支持该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现有村庄建设规划严重滞后且可实施性有待提高,农村雨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资金投入不足,相关规划内容未深入到自然村,村民对规划的认同度和接受度较低,加上相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不到位,目前仍存在村民不按规划随意建房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抢建、违建的速度快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速度,超出了原计划的收集、处理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统筹解决用地问题,大力推进设施设备落地

  寻求政策创新,解决政策制约。统筹考虑建设用地与农田复垦规划,制定配套法律依据和明确的指引,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占地通过占一补一等方式进行置换、指标调整,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如污水治理设施等用地需求。国规部门、属地政府加强对新村庄规划指导,逐步引导村民有序建设、拆除违建,对于建设用地、农用地置换和指标调整的。

  修订优化村庄规划,并严格执行。要充分考虑村庄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需要,充分考虑人居环境提升需要,进一步修订优化村庄规划,完善相关公共设施设备规划,增强可执行性。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和教育、引导、处罚力度,确保相关规划和法规得到落实。

  二、加快实施支毛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雨污分流

  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按照“示范先行、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全面完成”的思路,分级压实责任,各镇街结合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加快推行农村雨污分流和生态治污的进度。雨污水管渠尽量利用现有的沟渠和管道,建造方式尽量做到简单实用,便于管理。目前,比较现实的模式是只做好污水封闭收集处理,雨水不进入污水,污水不影响雨水。雨水尽可能利用现状排水暗渠或明渠进行排放。

  提高污水收集率。建议加快出台农村污水管网查漏补缺方案,强化污水源头暗管收集。污水管网进村入户源头收集,将每家每户洗衣、洗澡、厨房、厕所产生的污水等“四水”都分别区别收集、有效处理。污水管网铺设尽可能采用重力流,避免或减少提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铺设污水主管道及干管,便于直接连接农户的支管污水靠重力自流。

  有效推动支毛细管网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属地政府及村居组织的作用,推动资金落实,推动施工走廊及用地落实,加快管网落地投入使用。

  三、研究探索可持续运维新模式新机制,确保污水治理成效

  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和使用各相关部门资金,进一步规范整合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验收等环节。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在制度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村民能切实感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工程。加快培育形成规模较大且有实力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龙头企业。根据不同乡村特色,引进企业进行区域统筹开发,通过发展生态农业、产学研、绿色小镇、森林小镇等旅游观光项目,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其他收益反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及维护管养费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行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确保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使用高效、群众满意。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实行分档奖补,项目建设进度快、干得好的村先补、多补,进度慢、干得差的村晚补、少补。

  探索引进社会资源、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提升农村内生动力。深入发掘现有的乡村产业优势,加强对乡村产业的规划引领,实施特色村落连片开发,引进先进的、具有活力的、能与当地水土相融的外来优势产业,推动更多产业项目落地入户,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围绕乡村主导产业培育和扶持“一村一社”,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力量以独资、联营、股份等多种形式投入乡村开发、运营,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技术部门领办型、资本加入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村民以现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及其地上作物附加值作为资本向合作社出资,并折算为股份,并以合作社的集体组织形式与当地龙头企业相互合作,充分利用当地土地、人力等资源,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不断强化以现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及其地上作物附加值作为资本向合作社出资,并折算为股份,并以合作社的集体组织形式与当地龙头企业相互合作,充分利用当地土地、人力等资组织化,实现富民兴村和农村环境提升。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建议多用众议统一村民思想、形成共识。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等多种形式,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内雨污分流工程的筹建和监督全过程。大力宣传农村污水治理的进展和成效,努力提高农民改善自身所处环境的意识,争取得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