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内容摘要:因存在穗港澳资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产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融资困难等问题,建议:从政策措施方面帮助并引导港澳资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港澳资创业展业新平台;加大金融开放与支持为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助力;加强与港澳相关机构合作形成促进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新合力;加大创新资源和政策覆盖面为港澳资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实现行业标准及规则与港澳融通对接;建立跨境法律服务组织与机构。
广州作为广东的省会、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具有吸纳港澳资本集聚和利用的独特优势。港澳资企业是广州外商直接投资的主力军,港澳资本是广州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港澳资企业在穗迅猛发展,助力广州快速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并实现经济腾飞,未来也必将成为推动穗港澳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和着力点。
据香港工业总会发布的统计数字,截至2017年上半年,有3476家港资企业落户广州南沙、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内,合同利用港资达3131亿元人民币,其中一半以上落户广州。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港澳资企业面临经营成本上升、产业发展滞后等困难和挑战,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市场需求不振、融资困难等问题。大力推动在穗港澳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但是他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州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一、要从政策措施方面帮助并引导港澳资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建议广州加大力度从政策、措施上推动港澳资中小企业解决目前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主要是: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注重核心技术研发,通过科技创新,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引导他们适应新的发展模式,创新经营理念,创建自主品牌,加快企业国际化转型;以现代化、自动化装备提升传统产业,用工业机器人等方式替代工人的简单劳动以节省成本,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红利替代人口红利;以“互联网+”方式,加快企业盈利方式转型,尤其是要通过开展网络分销、批发等业务,并通过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制造业相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拓展港资企业国内和国际市场,开启“互联网+”强化销售端的“电商换市”之路。
二、以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机制创新为契机,建设港澳资创业展业新平台
南沙毗邻港澳,具有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双区叠加”的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将促进粤港澳实现更深层次合作,激发和释放区域发展潜力和活力,建设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将会极大地推动广州与港澳全方位合作,推进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议广州聚焦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依托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建设穗港澳创新科技园。与香港科学园、香港和澳门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探索将“一国两制三关贸区”的制度界面引进南沙,借此引入香港、澳门体制资源和社会管理模式,实现三地政府科技扶持优惠政策合力支持,共享“一园三地”的设备设施平台,形成国际高标准公共服务配套,营造大湾区优势公共服务高地,提高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既为南沙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又为大湾区建设提供经验、示范,使南沙成为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制度创新的试验平台、配套改革试验区。
在抓好与港澳资本投入有关产业深度合作园、科技创新枢纽等重大平台建设的同时,推动南沙率先开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的体制机制创新,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破除法律、会计等香港专业服务和科技服务准入后的隐形壁垒和政策障碍,提供与港澳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环境,推动与港澳全方位合作,为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居民就业生活提供新空间。
三、加大金融开放与支持,为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新助力
当前在穗港澳资金融机构相对缺乏且服务能力受限,港澳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长期存在。建议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对港澳资企业的覆盖,加大力度解决他们在贷款条件、审批程序等环节中面对的诸多障碍,更有效率地解决他们的融资需求;探索降低港澳资进入内地设立金融机构的资本金限制,降低港资银行、保险、证券以及金融租赁等进入广州的门槛,并籍此提升广州在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度和话语权;提升在穗港澳资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支持,多方联动引导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鼓励银行在合理范围内优化小微科技企业的审贷流程和风险补偿制度,支持风险投资机构不断以市场化运作吸引优秀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在核心科技创新上的投资,加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四、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机构合作,形成促进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新合力
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方向升级,需要在人才、专利、品牌战略等方面加强与香港的职训局、生产力促进局、创新及科技局、贸易发展局等法定机构合作,形成政策、措施的合力。
(一)增强科技合作为港澳资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通过深化穗港在文化与时尚创意、环保、创新科技、中医药保健、新能源技术研发、旅游休闲、产业链链际整合等方面的合作,推进穗港两地科技成果产业化及高新科技孵化器建设。
广州要利用产业链完整、市场腹地广阔等优势和便利政策,鼓励和支持香港高校和科技人才来广州发展,促进香港的科技成果在广州实现产业化,通过利益分成、利润共享、政策支持、市场推广等方式,建立健全共创共享共用机制,助力穗港科技产业发展,实现创新创业协同共赢。
推动穗港澳两地高校合作办学,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学分互认、资源共享,联合编制科技报刊,科研成果分享转化。整合两地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上各自的优势协同攻关,重点吸收香港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物联网、生态环保等优势领域与广州开展联合研发。当前要尽快促成香港科技大学来广州独立办学,
支持港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强化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加强“政-产-学-研”互动。以土地、补贴等优惠措施,激励港澳高校机构在我市做强研发能力,催生一批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
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形成企业主导、政府支持、院校合作、成果分享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政策鼓励提高港澳企业参与研发投入积极性。
完善成果产权化专业服务,搭建市场化运营服务平台,引进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培养港澳科技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
(二)依托香港职业培训和教育资源,优化港澳资企业人力资源
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同时,加大引入港澳职业培育和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培训+社会教育”系统,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人才培育质量。
聚焦统一人才市场,率先探索港澳居民全面享有国民待遇改革。推动制定统一的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引进政策。探索破除港澳居民在广州创办企业、就业许可、社会保障、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等方面的障碍,在港澳人才引进、创业、就业、永居、税收、金融、社会保障等管理制度与政策体系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大力推动形成粤港澳统一的人才市场。
推动专项人才引进计划,共建穗港人才中心。吸引港澳优秀科研人员、管理人才、专业人士来穗办公创业。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作用,推进特定专业技术资格资质的互认,为跨境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参与跨境科研合作项目的科研人员提供通关便利和配套服务,促进高端人才便利流动和优化配置。以人才链匹配产业链,汇聚大湾区高端人才和创新要素。制定吸引青年专才来穗创新创业的政策,提供生活和融资便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吸引国际猎头公司、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等人才服务机构进驻落户,助力引进一大批高素质境外人才,加快构建专业高效的人才引进服务体系。
(三)加强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提升港资企业国际竞争力
香港生产力局和辖下的附属公司主要为香港及港资企业提供生产技术及管理顾问、产品检测及人力培训服务,协助香港企业发展高增值产品及服务,以提升国际竞争力。该局在广州市设有附属的顾问公司,为中国内地的港资企业提供支援咨询业务,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助力。
(四)探讨广州与港澳合作开展专业人才资格培训认证的可能性
从广州与港澳半官方或非官方机构合作开展专业人才资格培训(包括专业资格考试辅导等)和认证,让港澳专业人才获得到内地从业的专业资格,让内地的专业人才获得到港澳(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从业的专业资格入手,争取广州发展大湾区高端人才的内外两个扇面流通中心的功能、在大湾区各个城市高端人才需求中发挥中心引领作用。由此推动广州与港澳地区在公共服务方面的配套衔接,为港澳人士在穗发展提供更便利的条件。争取在解决三地专业人才流通障碍的基础上,提出拓展广州与港澳在教育办学、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治安管理等领域的合作,共同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有所突破。
五、加大创新资源和政策覆盖面,为港澳资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
(一)推动广州与香港建立创新联盟,形成共创共享机制
利用港澳资本企业云集广州的特点,立足穗港两地高校集中、科研机构集中、科技人才集中的优势,通过港澳企业桥梁,促进穗港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项目合作,共同提升创新能力,共享科研创新成果。利用广州产业链完整、市场广阔的优势,推动港澳的科技成果在广州实现产业化,通过税收分成,对企业奖励返还等方式实现创新创业共赢共享。推动建立穗港澳科技产业联合招商机制,在全球资源配置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联合引进国际高端科技项目,联合聚集全球科技产业创新要素,联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广州与港澳建立创新联盟,形成共创共享机制,港澳企业正是最佳媒介和桥梁。
(二)支持港澳资制造业走向高端化
加工制造业在港澳资企业中一直占有相当比重,必须以科技创新提升加工制造业水平,打造先进制造业。加强与香港有关部门合作,共同促进香港在穗企业再工业化和转型至工业4.0。同时,在穗的港澳制造业也是广州制造的构成,要鼓励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港澳资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备线,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积极构建制造业自主创新体系,在推进“机器人”应用和制造业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加大对港澳资企业的覆盖和倾斜。
(三)鼓励港澳资企业加大本行业科技投入
支持企业积极向产品设计、工程承包、协同制造、远程故障诊断等多元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推动智能制造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由产品制造型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总包、全程服务型企业转变。
六、实现行业标准及规则与港澳融通对接
(一)实现商事规则互通、企业服务平台互联,减少三地之间企业运营的制度成本,尽快推动“岭南通”拓展为“湾区通”,推进三地车牌证照管理一体化,优化出入境管理,推进湾区通关便利,促进三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无障碍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
推进广州与港澳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方面的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工作,推动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提高湾区居民来往内地便利化水平。
(二)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合作,争取该局为企业的服务延伸到在穗的香港企业,有助于的香港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并提高他们在全球市场竞争力
广州从中探索建立起为企业提供类似的职能机构及其服务模式,为广州的企业提供更加完善周到的服务和市场拓展支持。
(三)实施与全球对接的商事便利化措施
实施“一次性通过审批”,实降低企业办事的复杂度。提高营商环境“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提升港澳企业办事获得感。借鉴学习港澳经验大力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发挥政企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掌握企业情况和诉求。在公共事务与行政审批领域探索推广“容缺受理”制度,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办事;逐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管理机制,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主体采取市场禁入限制。
七、建立跨境法律服务组织与机构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跨境商事仲裁、粤港澳版权登记、司法协助合作、区际律师事务所等跨区域的法律服务组织与机构,为港澳资企业跨境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二)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相关案件的跨境协作
1.率先执行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发挥全国三大知识产权专业法院之一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更好发挥全国三大互联网法院之一的广州互联网法院的作用,为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托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和司法保护,探索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探索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试点区,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的辐射作用,促进大湾区内知识产权合理有效流通,率先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信息共享平台以及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3.探索建立面向全球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与香港、澳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借此融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探索穗港澳海关业务和商事判决执行司法合作,倡导通过仲裁、调解、协商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推进商事规则国际化。积极争取设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广州仲裁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