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北部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广州“香格里拉”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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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加强我市北部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广州“香格里拉”的建议 |
提案者 |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情况分析 |
2018年,广州市制定印发了《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了生态布局、生态修复、经济绿色转型等六大方面125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广州北部从化、增城两区设置为生态保护涵养区,使生态建设和绿色创新成为广州发展“底色”。
广州北部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是个长期任务,目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红线缺乏法律保障。市政府在2017年2月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将广州全市域土地面积的14.25%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等41个区域,红线区内禁止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生态红线并非法律红线,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约束性作用发挥不足,缺乏对生产经营主体越界行为进行追究的法律依据。
二是市财政支持生态建设的转移支付金不能专项专用。据北京市的经验,近10年来每年北京市财政划拨给延庆区用于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金,约占延庆区GDP的80%;2018年财政转移支付约100亿,用于区内的各项财政支出,保证了延庆作为生态涵养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从我市的情况看,2017-2020年市财政划拨给从化区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20亿转移支付金,主要是从划拨给从化区各部门如教育、科技、文化等经费合并凑成的20亿,没有从根本上增加对从化生态涵养区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待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络体系尚不完善、居民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拆违、垃圾和污水整治工作需加大力度。例如,从化区农村饮用水设施亟待升级改造,市政管网覆盖率仅为52.5%,221个村中,有96个村采用市政自来水供水、79个村采用山泉水供水、15个村井水供水、31个村采用组合方式供水,且管网老化失修严重,供水不稳定,缺水问题突出,饮用水质安全也存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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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一)严格划定、守护生态保护控制“红线”。
一是立法保住生态红线。市政府应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借鉴外地经验,开展对生态保护涵养区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立法,确保生态控制线管理的科学性、执行的严肃性和处罚的强制性,着力将我市生态涵养区建设成为展现广州美丽自然山水、岭南人文风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二是加强管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针对北部山区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分类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应划分3个区域:一是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花都区梯面镇,增城区派潭和小楼镇,从化区良口和吕田镇,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清理现有建筑物存量,必须保持所有地面构筑物零增量;二是保护性开发区,包括增城区正果、从化区温泉镇,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大拆违控违力度,确保区域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三是控制性开发区,包括从化区鳌头镇,在规划范围内可进行生态型休闲度假、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可以引进符合环保标准的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通过分类实施,进一步强化北部山区的生态功能,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牢基础。
(二)借鉴外地经验,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生态涵养区“两山三库五河”生态保护,系统推进“一城两带多园”绿色发展。建议我市尽快突破政策瓶颈,出台相关政策,为北部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一是尽快出台《广州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要切实保障生态涵养区的基本权益和发展权益,明确补偿对象与标准、补偿资金来源与使用、补偿方式与程序、补偿监督与管理等等,保障北部山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生态补偿制度稳定,真正从政策层面保障北部山区政府做生态涵养“不吃亏、能受益”;按照“少取、多予、放活、管好”的原则,优化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巩固提升生态涵养保护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进财权和事权相统一,建立市级统筹生态类政策和资金、区级统筹资金使用的实施机制,实现生态涵养区的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与生态涵养区考评结果相挂钩,增强其落实主导功能的能力,规范资金使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保障北部山区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建立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导向,建立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减量发展、就业增收、城市服务、创新开放等领域的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减排、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用水总量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率等生态环保类指标的考评,并相应加大权重设置,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北部山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加大市级投资支持力度。市财政应加大对生态涵养区乡村旅游发展涉及的瓶颈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增城区、从化区山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项目纳入生态涵养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范围,大力提高对园林绿化和乡镇道路建设的市级资金支持比例,大力提高对污水处理骨干管网、供水设施、教育医疗设施建设市级资金支持比例。
(三)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打造广州“香格里拉”。
一是要注重卫生和环保标准的建立。要结合北部山区实际,建立一套包括美丽乡村基本要素如规划、环境、农田、生产、卫生、生活等的卫生和环境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空气、土壤、地表和地下水、固体废弃物污染的监测和控制体系,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加快建设环保设施。要加快治理北部山区水源、土壤、空气污染,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实施农村改水、“厕所革命”等惠民举措,改善生态环境和村民生活条件,保护绿水青山。
三是要治理村容乱象,给乡村以美观整洁。要根据北部山区乡村自然环境和民俗特点,设计体现岭南文化元素、因势布局、风貌鲜明的乡村民居,尽量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式”;清理乱堆乱放、乱建乱搭,将新建和改建结合,尽量统一民居建筑风格,因地制宜地建设有岭南文化特色、个性化的美丽乡村。
四是要坚持绿化美化,给乡村以美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应尽量不挖山、不砍树、不填塘,减少大拆大建,做好山村的植树绿化;依山就势、依山傍水建设精巧别致的拱桥、小亭、长廊等景观性建筑,或者小巧玲珑的岭南园林,美化田园山水,使山野林间呈现出一种“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自然野趣和浪漫诗境。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打造广州“香格里拉”,守护好广州人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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