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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图书馆之城”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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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图书馆之城”建设的建议 |
提案者 |
文化艺术界 |
情况分析 |
2015年5月,为促进和规范我市公共图书馆的快速发展,实现我市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我市颁布并实施了《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我市于同年12月发布了《广州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2015—2020)》(以下简称《规划》)。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市市级图书馆服务效能保持高位运行,各区图书馆服务效能增长迅速,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与市级图书馆差距持续缩小。2017年,各区公共图书馆接待访问量合计为1037.74万人次、外借文献量合计为826.35万册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2.85%、61.04%,增长幅度为历年之最。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公共图书馆(分馆)172个,123个街、镇建成实现通借通还且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图书馆分馆153个(含社会力量分馆33个)。截至2018年10月17日,各区公共图书馆外借文献量已达778.21万册次,接近2017年全市水平,预计全年将比2017年增长20%以上。
但是,在看到成就的同时,我们发现,与上述《条例》和《规划》的要求相比,我市“图书馆之城”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短板是图书馆设施的达标率。《条例》对达标馆的要求是阅览面积达到三百平米、建筑面积达到五百平米。2017年图书馆设施达标率(%)指标的全市统计值36.63%,与“图书馆之城”建设目标所需的100%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而言,我市“图书馆之城”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比较突出
部分区尚未足够重视公共图书馆事业,财政、馆藏资源建设等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先进区和落后区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以2017年度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计数据为例,经费投入方面,最多的越秀区为3063.05万元,最少的白云区为791.80万元;馆藏资源建设方面,黄埔区图书馆馆藏量位居全市各区第一,为138.61万册(件)。南沙区图书馆最低,仅23.88万册(件);公共图书馆覆盖率方面,2017年广州市公共图书馆覆盖率达72.35%,但各区之间公共图书馆覆盖率差距明显。截至2018年底,由于投入不足,除黄埔区外,其他各区公共图书馆各项服务效能距离规定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2.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
我市公共图书馆人才队伍建设任务重要而又迫切,但由于尚未建立全市的人力资源投入保障机制,无法对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给予有效指导和政策支持。目前,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市少儿馆及部分区馆人员配备极其不足,难以支撑持续增长的服务效益;二是各区人力资源配置差别较大,以每名工作人员服务常住人口数量这一指标为例,白云区每名工作人员服务常住人口7.35万人,黄埔区每名工作人员服务常住人口1.06万人,差距极为悬殊;三是部分区图书馆在编人员少,无法提供专业化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保障机制急需完善。特别是南沙区更需尽快设立区图书馆独立法人机构,壮大人员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就市、区两级图书馆而言,市级图书馆总体情况好于区级图书馆,但区级图书馆间人力资源保障水平差异巨大,相关机制亟待健全和落实。
3.部分图书馆设施陈旧、建筑面积未达标
目前,各区公共图书馆设施设备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馆舍陈旧、建筑面积不达标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基层镇、街道图书馆亟待升级改造,达标的镇、街道分馆数量少,街镇分馆达标率(即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分馆占全部分馆的百分比)仅为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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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
有鉴于此,为确保我市在2020年全面建成“图书馆之城”,我们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并继续加大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财政投入
市、区两级财政应加大对区级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扶持力度。根据《规划》以及有关标准规定:“实施区图书馆整体提升项目。……区公共图书馆的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3.5平方米”,市、区政府要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规划公共图书馆建设,确保公共图书馆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和资金来源;要继续推进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建设,严格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图书馆,为打造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未达到《规划》规定标准的花都、荔湾、天河、海珠、白云、番禺等区需继续推进新建、改建或扩建馆舍,并鼓励将旧馆保留作为分馆或改建为少年儿童图书馆,其他各区有需求并具备建设条件的也可以加大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于北部贫困山区,继续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扶持。积极推进并完善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力量互利合作共建图书馆的协作机制,利用财政小额投入撬动社会力量大额投入。
重点加大街、镇等基层分馆建设力度。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政府保障扶持等多元方式,切实加大街镇等基层分馆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意见》规定要求:2019年,各区70%的镇、街道分馆达到《规划》要求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2020年,100%的镇、街道分馆达到《规划》要求的最低建筑面积标准。各区应继续积极推进街镇等基层分馆新建或专业化改造工作。
2.健全和落实公共图书馆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加大公共图书馆人员投入和培训力度
各区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配齐配足所需人员。督促区有关部门保障各区图书馆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并履行区域总馆职责,以事业编制人员为基础,图书馆临聘人员、政府雇员为辅建设图书馆核心队伍,配套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队伍和建立常态化志愿者服务机制。通过高级人才研修班、新入职人员培训、图书馆从业人员专业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支持专业人员提升综合素养。各级图书馆之间还可通过互相选派工作人员进行挂职锻炼及学习培训等形式,建立双向交流培训机制,提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重点解决街镇分馆工作人员不足、专业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应督促各区域总馆严格按照“服务常住人口每1.5万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力度,保证工作人员配备水平达标。每建成一个镇、街道分馆,由区政府增加工作人员配备,通过区域总馆向其派驻不少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分馆的业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3.适时开展《条例》立法实施效果评估和我市公共图书馆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在区馆及分馆馆舍显著位置公示实时服务效能数据,督促各级政府以评促建,继续增加投入,提升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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